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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35(2/2)

他必须给情正名,还情一个好的结局。

可当丽华到达洛后,却惊人地发现,刘秀边多了一个女人。她的容貌稍逊一筹,可势力很大,能量十足。在那一刻,她惊呆了。

当年,秦始皇行时,在咸大街上,亦浩浩而过。时为亭长的刘差到咸,有幸目诸偶像,也情不自禁发一声长叹:大丈夫当如此。

执金吾,本名中尉,其所属兵,别名北军,专门替皇帝守皇城的。在文武百官中,执金吾门的仪仗最为壮观,骑兵两百人,举旗拿刀的开路的,也有五百二十人,前呼后拥,浩浩,荣耀无比。

没想到,多年以后,他也当上了皇帝,威行天下。刘秀更没想到,多年以后,他没当上执金吾,而是当上了皇帝。更没想到的是,他在没当皇帝之前,成功的娶丽华为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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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钱也就罢了,人还长得漂亮。那时,刘秀刚从老家到新野投奔妹,工作还没着落,如果说有工作,也就是个田的。他闻听丽华名后,心里得不得了。他除了,还有什么办法吗?没有。

丽华独守空很苦,可刘秀更苦。作战,逃亡,大哥被杀,装孙向刘玄示好,北渡黄河,吃尽苦。最后,终于闯一片天地,定都洛。这一年,刘秀派人将丽华接到洛,俩人分离两年,终于聚首了。

后来,刘秀就去长安求学镀金了。有一次,他在长安街,看到执金吾大人路过,排场很大,情不自禁的就叹息说:仕宦当作执金吾,娶妻当得丽华。

刘秀和丽华结婚时,是更始元年(公元23年)。丽华时十九岁,刘秀时二十九岁。那时,是刘秀参加革命的第二年。丽华将青作赌注,押在了刘秀上。一押就押了很多年,似年哗啦啦的走,怎么也不见那个如意郎君,现在面前。

刘秀很帅,可是帅不能换钱。活在世,他能混饭吃,就不错了。像丽华这人间尤,注定是别家的老婆。当然,想想也是可以的,只能在梦里想。

这不是她想看到的结局。绝对不是。

刘秀的前妻,名唤丽华。丽华,南新野人。据说,她的先祖是秋时期的仲。仲七世孙,从齐国到楚国,被拜为大夫,姓由此而起。

用现代人的光来看,丽华简直是上天的儿。他豪门世家,典型的富家女。她家很有钱,有钱到什么程度呢,好事者曾经算了一笔帐,其家车夫匹,以及田亩,可比于诸侯王。换一个词来说,简直就是富可敌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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